今年四月一日電信降價降定了!拒絕調降 嚴重者可撤照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本月六日宣布四月一日起電信大降價,電信業者激烈反彈,大老闆們聯手向行政院長吳敦義告狀,讓NCC罕見地於一月二十六日再次召開公聽會聽取業者意見,不過昨天委員會確定降價方案維持不變,業者必須在三月十二日前依照NCC要求降幅,提報新費率方案,違者依照電信法處三十至五百萬罰鍰,情節嚴重者甚至可以撤照。
網外通信 降幅5.87%
根據NCC公布降價方案,行動通信2G、3G網外通信及國內簡訊降幅五.八七%,ADSL及長途電話降幅五.六八六%,且需連降三年,估計受惠用戶達四千零九十一萬戶次,四月份起,每個月手機通話費千元的用戶,約可少付三、四十元通話費。
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,一月二十六日召開的公聽會,電信業者跟消費者團體提出的論點,跟以前差不多,NCC委員認為,這些意見之前都已經充分考量過,因此昨天按照原方案通過,至此全部定案,業者如有不服,依法可以提起訴願。
對於電信業者一直提議的「調整批發價,而非零售價」,陳正倉表示,NCC已經編列一千二百萬預算,分兩年進行研究,釐清批發價跟電信業經營成本間的關係,在批發價沒有結論前,還是以調整零售價為主。
費率調整翻盤希望落空,台灣電信產業協會發言人劉莉秋表示,對這個結果感到十分無奈與遺憾,業者一直希望跟政府開啟良善的對話,也希望政府讓電信業者自由競爭,不要介入市場機制,但都無法如願,三月十二日是否要按照NCC規定提出降價方案,現在還無法確定,業者還要研究。
2010年1月30日 星期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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